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根据学校“三查三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开学第一天的听课查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查课听课安排
1、教务处负责公布周一(3月1日)的课表(附件1)。
2、各学院领导与联系校领导共同商定听课时间和班级(建议2月28日前与联系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3.各学院自行组织院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等开展听课查课工作,并联系安排好督导员听课工作。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自行听课或与相应分管校领导商定听课时间和班级(建议2月28日前与分管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5.听课时间:3月1日8:00-18:00,请提前10分钟到达听课地点。
二、查课听课工作要求
1、听课领导根据课堂教学情况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开学第一天查课听课记载表(附件2, 纸质表在厚德楼210领取)中的相关内容(每次课填写一次)。
2、各学院的领导查课听课记载表自行存档,同时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开学第一天的查课听课情况进行交流汇总,形成本学院的查课听课工作总结,及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
查课听课工作总结请以通讯稿的形式(电子稿)于3月5日前将提交给中心,中心将通过教学督导简讯印发,供各学院交流学习、各职能部门改进提高工作利用。各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请签字盖章后于3月5日前一并提交给中心。
3、校领导的查课听课记载表,请学校办公室集中转交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查课听课记载本,请于3月5日前交给中心。
三、查课听课意见反馈与利用
1、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应及时与授课教师反馈听课评课意见。各学院应结合工作实际,向本学院授课教师反馈期初查课听课工作情况,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2、查课听课中涉及职能部门(单位)工作的建议可通过通讯稿或单独的意见建议反馈至中心后,由中心转递到相关部门(单位)。
3、各授课教师应根据听课反馈意见,做好及时的整改提高。
4、各部门要根据教学督导简报反馈的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与整改提高。
四、工作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学第一天集中听课工作,提前制定听课计划,有序开展听课查课,及时反馈听课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2、集中听课结束后,中心将在教学督导简报中公布查课听课情况。
3、有授课任务的领导按教学计划授课,其他时间段安排听课。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天课程汇总表(电子稿教务处另行公布)
3、附件3 黄冈师范学院各学院开学第一天听课情况统计表(样表).doc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