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方针政策,了解相关工作的最新动态,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供参考。

2.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制定、实施与总结。

3.制(修)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监测与评价体系,并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分析与反馈工作,建立教学监测与教学评估的信息资料档案。

4.依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填写与上报;编制与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5.加强与外部教学评估工作的联系,负责上级教育部门或社会权威机构对学校进行的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专项评估等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

6.负责教学督导员、信息联络员、课堂考勤员管理,指导各教学学院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7.根据教学质量监测情况,组织开展相应教学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教学质量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8.负责学生评教、同行及督导员评教、领导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

9.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信息、学生评教数据信息、教学督导数据信息、学生反馈信息和教学专项调查研究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反馈,及其数据库的管理、运行与维护,并不定期编发《教学督导简报》。

10.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