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听课查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490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教学秩序,强化过程管理,根据学校“三查三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领导干部集中开展开学第一天的听课查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查课听课安排

1、教务处负责公布周一(97日)的课表(附件1)。

2、各学院领导与相应联系校领导共同商讨确定听课时间和内容(建议96日前与联系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3.各学院自行组织院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等开展查课听课工作,并联系安排好督导员听课工作。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自行听课或与相应分管校领导商讨确定听课时间和内容(建议96日前与分管校领导确认,并准备好听课相关材料)。

5.听课时间:978:00-18:00,请提前10分钟到达听课地点。

二、查课听课工作要求

1、听课领导根据课堂教学情况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开学第一天查课听课记载本(附2, 纸质在厚德楼210领取)中的《开学第一天查课记载表》、《开学第一天听课记载表》(每次课填写一次),《开学第一天查课听课总体评价表》(查课听课完成后系统评价)。

2、各学院领导查课听课记载本自行存档,同时安排专门时间对开学第一天的查课听课情况进行交流汇总,形成本学院的查课听课工作总结,及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查课听课工作总结请以通讯稿的形式(电子稿)于911日前将提交给中心,中心将通过教学督导简讯印发,供各学院交流学习、各职能部门改进提高工作利用。各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请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给中心。

2、校领导的查课听课记载本,请学校办公室集中转交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查课听课记载本,请于911日前交给中心。

三、查课听课意见反馈与利用

1、听课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向本学院授课教师反馈听课评课意见。

2、查课中涉及职能部门工作的建议可通过通讯稿进行反馈,内容较长的可单独通过纸质反馈到中心,由中心转递。

3、各授课教师应根据听课反馈意见,做好及时的整改提高。

4、各部门要根据教学督导简报反馈的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与整改提高。

四、工作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学第一天集体听课工作,提前制定听课计划,有序开展课堂听课,及时反馈听课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集体听课结束后,中心将在教学督导简报中公布查课听课情况。

3、有授课任务的领导按教学计划授课,其他时间段安排听课。


附件:

12020年秋季9月7日开学第一天课表安排情况(电子稿).xls

2、黄冈师范学院开学第一天查课听课记载本

3黄冈师范学院开学第一天听课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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