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次数:418

校内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的要求,年度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将于11月底完成。该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校内各部门(单位)、学院应认真组织学习有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文件精神,必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为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印发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本工作20181130日前按时、保质完成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81030

黄冈师范学院2018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高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等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支撑是本科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年度常规工作。为了推动我校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工作按时完成,特制定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一、数据采集工作意义

 2011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确立了院校评估、自我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作为高校评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与我校将迎接的各项本科教学评估、认证工作直接相关,同时也是学校加强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数据采集工作原则

1、要高度重视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既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需要,同时也是我校本科教学评估、认证等各类评估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0625对外版)(附件5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无误。

2、要精心组织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数据填报工作的责任人,同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任务。

三、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附件1

四、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实施行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代表学校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指标任务到具体部门,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两大块(附件2

校办:负责与高基报表相关的数据汇总与审核,部分基础数据的填报与审核。

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项统计、录入、审核等工作,配合其他单位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学院按照所分解的任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基本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各单位要确定采集责任领导和采集责任联络人员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3、需要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由协助单位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给责任部门。

4、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5、审核之后的数据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附件3在高等院校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上填报并提交数据。纸质文稿基本格式与规范要求见附件4

6、填报数据经责任联络人(录入员)、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测评中心,同时提交《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8)。

7学校测评中心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数据,报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

8、数据审核确定后,由学校测评中心负责组织统一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并反馈各部门(单位)、学院。

五、数据采集工作要求

1、本次数据采集数据量大,千头万绪,请注意数据的准确性,注意数据的连续性。

2、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该阶段任务。

3、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助部门要积极协助,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4、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必须优先录入。基础数据表以及优先录入顺序为:

1)填报“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填报“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填报“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4)填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6-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实验场所” 、“表1-8-2科研基地”;

5)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可同步填报。

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在此基础上,其他部门方可开始同时填报。

5、数据采集项涉及到的链接地址按照校园网站上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请提交数据采集办公室协调统一处理。

6、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提交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将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内容进行。

7、数据采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度,责任部门应当在各自分管领导指导下,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填报数据,认真审核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试采集质量监控表》。

8、务必注意统计时间,具体时间请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本次采集2017自然年度数据和2017-2018学年数据。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年度的 1 1 日至 12 31 日。 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 9 1 日至本年的 8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9、各部门填报时,要注意本次填报与上次填报的2016年数据的区别,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附件7)。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2018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2、黄冈师范学院2018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责任分解表

 3、黄冈师范学院2018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系统操作流程

 4、黄冈师范学院2018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

 5、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指南20180625(电子版)

 6、填报模版20180525(电子版)

 7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

 8黄冈师范学院2018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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