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监测指标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次数:2383

维度

监测指标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课程与教学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必修课10学分

总学分14学分

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即:必修课10学分;总学分14学分

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即:必修课10学分;总学分14学分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0%

10%

10%

3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50%

50%

50%

合作与实践

4

教育实践时间

18

≥1学期

≥1学期

5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

20:1

20:1

≤20:1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师资

队伍

6

生师比

18:1

18:1

≤16:1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2

≥3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60%

60%

80%

10

中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20%

20%

20%

11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具有中学教育服务经历

≥1

每五年至少有一年

支持

条件

12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

13%

13%

15%

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学校平均水平

15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30

30

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

6个实习生配备中学学科教材≥1

6个实习生配备中学学科教材1

6个实习生配备中学学科教材1

16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技能、学科实验教学实训室等教学设施

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

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

毕业生情况

17

初次就业率

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

≥75%

18

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

≥7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8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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