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系列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4-08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学院:

为全面贯彻OBE理念,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扎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现就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等工作中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1.评价依据

制度依据:黄师办发〔202366号文的《黄冈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

标准依据:各专业正在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

2.评价周期:2年开展一次。

3.评价对象: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202020212022届毕业生)。

4.评价要求:基于202020212022届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调查及利益相关方调查,严格对照、对标最新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开展合理性评价,并撰写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1)。

5.其他要求:制定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实施细则。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结果运用等详见学校具体文件要求。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于630日前完成,并提交评价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和实施细则(电子版)。

二、毕业要求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

1.评价依据

制度依据:黄师办发〔202366号文的《黄冈师范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管理与实施办法(试行)》。

标准依据:各专业正在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2.评价周期: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每两年开展一次,达成评价每年开展一次。

3.评价对象:2026届毕业生。

4.评价要求: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学校学位授予规定、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对标2026届毕业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要求具体条款开展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撰写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

5.其他要求:制定本学院2026年毕业要求评价实施细则。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结果运用等详见学校文件要求。2026年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于630日前完成,并提交评价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和实施细则(电子版)。

三、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1.评价依据黄冈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法(黄师教务发〔20239号)

2.评价周期:2年开展一次。

3.评价对象:各专业正在使用的人才培养方案。

4.评价要求:1课程体系能否有效支撑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能否落实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任务,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2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3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撰写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4)。

5.其他要求:制定本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评价方式、方法、评价结果运用等详见学校文件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于630日前完成,并提交评价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和实施细则(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所在学院是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学院要明确专门的评价机构、责任人及职责,在前期已开展的评价基础上不断完善评价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基本要求、规范工作程序。

2.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创新性的评价机制和模式,规范和优化评价工作流程,强化审核机制,不断完善面向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建设,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

3.结合主题教研活动,与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度融合。结合评价工作开展主题教研活动,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大纲等,作为专业配置师资和教学资源、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645059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厚德楼210室。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xxx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报告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附件4:黄冈师范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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