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扎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全面加强教学质量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学校将于3月4日(第2教学周周五)上午对全校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
重点检查内容:教务处、质评中心安排的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2.任课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按照国家专业标准、认证理念和要求落实更新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课件、课程教案,是否突出了“新”。
二、检查方式
按照学校-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分级管理的要求,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教研室等自查并汇总;质评中心和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2022年2月21日—3月2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21年3月4日上午8:00—11:00
分组 | 8:00-9:00 | 9:00-10:00 | 10:00-11:00 |
第一组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商学院 |
第二组 | 马院 | 政法学院 | 机汽学院 |
第三组 | 物电学院 | 地旅学院 | 建筑学院 |
第四组 | 体育学院 | 数统学院 | 教育学院 |
第五组 | 音乐学院 | 美术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第六组 | 生农学院 | 化工学院 | 新传学院 |
四、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逐项落实检查内容,作好记录,责任到人。
2.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在质评中心网站下载),并于3月8日(星期二)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212)和质评中心(210)。电子版发送至QQ:375332805,372413860。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