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强化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已下发。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要求,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数据表格进行了修订外,进一步明确了数据间校验的关系,还新增了临床医学专业、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因此,数据采集量进一步增大,数据之间的校验关系更加严密。
为确保在11月底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我们制定了《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校内各部门(单位)、各教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工作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
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
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是高等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衡量高校办学状况的标尺;是国家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开展有关评估工作、审批各类建设及科研项目重要依据和支撑。也是高校进行决策管理,开展自我评估,推进内涵建设,促进事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管理过程中一项年度常规工作,既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也是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求,事关学校事业的发展。做好这一工作是各部门、各学院的基本工作职责和义务。为推动我校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填报工作按时完成,特制定我校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方案。
一、数据采集工作原则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效推进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数据填报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数据采集填报的统筹协调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小组,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明确数据采集、整理、校验、填报、审核具体责任人。工作小组,要认真学习国教督导办〔2019〕36号(见QQ工作群)文件,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0826》(附件1)、《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表格2019版变化情况汇总20190903》(附件2)两个文档,理解掌握国家文件精神及要求,明确本单位采集填报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数据采集填报任务;需要其他单位协助的要制订相应的表格,明确采集范围、时间节点、规范要求,便于其他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协助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学院,要按要求及时认真做好数据采集的协助工作。
2、专业中心、认证导向、分类实施
当前,平台采集的数据主要为师范类专业认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等提供支撑。因此,各学院要在填报数据的同时,对专业认证、打造“金专”、专业布局和调整再审视,对相应的教学资源进行再配置。此次填报,要确保所有列入动态监测范围的师范类专业全部达到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标准,有条件参加二级认证的师范类专业数据要达标,为分批分类申请通过二级认证奠定基础;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数据要结合整改做到“稳中向好”,为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创造条件。各学院对有实力和有潜力冲击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的、拟申请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要重点关注,确保填报质量。
3、分散采集、统筹负责、确保质量
数据采集填报工作采用“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即学院与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基本支撑数据,有关职能部门汇总、校验、填报、审核。
根据数据填报表格形式不同,数据采集填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固定表单所需数据,由填报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档案材料形成填报数据,或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汇总表格,协助单位根据要求提供数据后,进行校验整理汇总形成填报数据,再进行填报、审核。浮动表单由各协助单位根据国家填报表格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供本单位数据,交填报责任单位整理汇总后填报、审核。
各部门、学院在形成采集数据时,要根据年度运行形成的档案材料、结合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充分挖掘、全面汇总,认真分析、共享互验,统一口径、规范审核。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通过QQ工作群、专题会议、现场沟通协调方式,对数据采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及时沟通、解决采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无误,形成全面准确真实反映支撑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规范数据。
4、全面总结、规范档案、积累经验
数据采集填报是年度化工作,各单位在开展本项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国家工作要求,进行总结,形成高效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路径方法,建立数据收集、确认、归档的常态化机制,为提高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效率和质量奠定基础。
二、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附件3)
三、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流程
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代表学校分解任务到具体单位。根据任务要求不同,分为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两大块(附件4)。
2、有关部门工作任务说明。校办负责与高基报表相关的数据汇总与审核,部分基础数据的填报与审核。相关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项统计、录入、审核等工作,配合其他单位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等。教学学院按照所分解的任务,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基本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各单位要确定采集责任领导和采集责任联络人员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3、需要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由协助单位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表格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给责任部门。
4、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数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5、审核之后的数据按照《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附件5)在高等院校监测数据库系统上填报并提交数据。纸质文稿基本格式与规范要求见附件6。
6、填报数据经责任人(录入员)、部门负责人审核录入数据系统,并审核通后,各责任单位提交《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质量监控表》(附件7),统计数据及其他电子表格由各单位在系统中下载存档。
7、评估中心汇总通过系统集中核验后,导出数据报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审定后上传教育部评估中心,并反馈各部门、学院。
四、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要求
1、数据采集数据量大,千头万绪,请注意数据的准确性、数据之间可校验性、连续性。
2、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该阶段任务。
3、部分数据项采集的协助部门要积极协助,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项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该数据项的内容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由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未通过,不得进行数据录入。
4、“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必须优先录入。基础数据表以及优先录入顺序为:
(1)同时填报“表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填报“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填报“表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4)同时填报“表1-6-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4 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如有)”,“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8-1实验场所” ;
(5)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可同步填报。
5、数据采集填报涉及到的链接地址按照校园网站上的有效地址填写,无效或暂不能提供地址的请沟通协调处理。
6、数据采集填报实行工作责任制度,责任部门应当在各自分管领导指导下,按要求层层负责,认真审核数据,认真填报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审核验收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内容进行。
7、务必注意统计时间,具体时间请参考采集填报时间标注。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指南20190826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数据采集和录入,便于其他部门填报。
本次采集2018自然年度数据和2018-2019学年数据。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9 月 1 日至2019年的 8 月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 月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时间标注)
8、各部门填报时,要注意本次填报与上次填报的2018年数据的区别,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
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90826.pdf
2 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表格2019版变化情况汇总20190903 - 副本整理后的.xls
3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doc
4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xlsx
6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doc
7 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监测数据采集填报质量监控表.doc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pdf